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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出生证明》办理须知

发布时间:2021-05-17 17:31


出生医学证明,是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》出具的重要的法律证件,证明婴儿出生状态、血亲关系、申报国籍、户籍,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,并承载了越来越多的社会功能,已成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、新生儿获得身份证明、国籍和民族、接受保健服务、各类保险、升学以及留学移民等必需的医学依据和凭证,是身份证和户口簿不可替代的“人生第一证”。


新泰市中医医院办理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流程

01

宝宝出生后,在我助产机构领取《出生医学证明》首次签发登记表,办理《出生医学证明》须知。

02

给宝宝起好名字(名字不得更改),宝宝母亲将助产机构内《出生医学证明》首次签发登记表工整填写完整 (用钢笔或碳素笔)。

03

母亲不能亲自办理者,将助产机构内《出生医学证明》首次签发登记表及授权委托书填写完整(用钢笔或碳素笔)。

04

携带宝宝母亲、父亲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护照(驾照及医保卡无效)及上述表格,如母亲不能亲自办理,除携带上述证件、表格、还需携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护照原件。

05

在六楼出生证明办窗口办理《出生医学证明》。





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线上办理操作步骤



出生医学证明告知书


亲爱的孕产妇及家属:

1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必须依据新生儿出生时的真实情况及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件如实签发,《出生医学证明》一经签发立即生效。任何人不能对有关资料进行改动或更换新的《出生医学证明》。


2、新生儿的姓名必须为中文名字,姓氏可随父亲也可随母亲。新生儿的姓名一经签发将无法更改。


3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由助产机构直接签发,原则上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要领取《出生医学证明》。


4、办理出生证明所需携带的相关材料:

①小孩父母双方的身份证

②小孩名字要取好

③首次签发表及授权委托书


5、办理地点:新泰市中医医院综合楼六楼出生证明办理办公室


6、如需咨询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相关事宜请拨打0538—7251667


供稿|党办

编辑|杨蓉

责任编辑|展光保

原创作品,转载请注明来源及出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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